打印

(处理结果)

0
也不能下手太狠了,得饶人处且饶人的,这是我的原则。

TOP

0
引用:
原帖由 tiger.z 于 2008-11-14 14:06 发表
对付卑鄙的人就要用非常规手段。我支持楼主!
谢谢支持和理解,这小子实在是找收拾啊

TOP

当前时区 GMT+8, 现在时间是 2025-3-25 05:21